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制度

发布: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时间:2016-10-21  浏览951

1.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各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落实到人,便于检查。      

2.上班期间所有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中心工作人员守则规定,遵守学院考勤纪律。不得擅离职守,公事离开岗位应向所在办公室(值班室)同事告知事由、去向。因事外出要事先请假并告知去向和回岗时间,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分管院领导批准。     

3.建立部门人员双周工作小结制度和期末年终述职制度,提交时间及格式等具体规范按学院统一要求执行。     

4.建立各值班室工作月报表制度,要求值班室负责人平时做好记录,月底上报中心负责人汇总备案,作为学期末总结考评依据。    

报表内容包括:     

 1)值班室本月完成工作项目的统计数字;      

 2)人员考勤值班制度执行情况;     

 3)设备故障维修情况统计;     

 4)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的情况记录;     

 5)师生员工对值班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批评和表扬。     

5.上班期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室和机房,不准在办公室、教室、机房内吸烟、会客、聊天。     

6.各教学楼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楼内各办公室(值班室)、教室、机房要做到人走灯灭,电脑、打印机、风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每天离开前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灭火器材不准随便挪动位置,并要定期检查,协助保卫部门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