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1702学期考试周、实践周期间课外教室借用受理地点调整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17-06-15  浏览532

根据学校各项工作安排,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自2017619日至2017714日(即18-21周)考试周、实践周期间将暂停受理学生事务大厅教室借用。

期间若有需要借用教室,请提前两天将申请单递交至教育技术服务中心主5#312值班室(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注:

1.如受理人员因监考等外出公务,无法即时办理的审批单,请借用人员于递交申请单后的1个工作日到主5#312值班室领取。

2.2017612-2017630日(即17-19周)期间暂停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教室的借用。

 请大家相互转告。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