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时间:2017-12-01  浏览13420

《录播教室借用申请单》点击下载

为了加强对录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合理高效使用录播教室资源,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录播室的借用范围

  1.精品课程、网络课程及其他教学项目所需的视频录制。

  2.学校、相关院系部专题视频会议。

  3.学校、相关院系部特殊活动视频录制。

  二、录播室的申请程序

  1.属于精品课程、网络课程以及其他教学项目的使用。

   (1)按相关规定向教学促进部进行申请。

   (2)教学促进部审核通过后,相关课程将在总课表中体现。

  2.属于其他非教学项目的使用。

   (1)使用者在总课表中查询录播室使用情况。

   (2)使用者填写使用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

   (3)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借用信息将在总课表中体现。

  三、录播室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员,应主动与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联系并接受培训。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录播室内的所有设备一律不外借,任何人员不得移动或拆卸设备、连线。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室内所有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录播室管理不得随意把钥匙借给他人或随意配钥匙,非工作需要不许他人进入主控室。

  四、录播室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者应按照预约时间提前至少10分钟进入录播室,及时登记相关使用信息,以便存档备案。

  2.录播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8:00-18:00,每次录制时段不超过一次课(90分钟),录播时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0人。

  3.使用者使用前应熟悉操作流程,并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若遇故障请及时向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报告。

  4.外接设备(如U盘)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测,因使用未经杀毒的外接设备,造成计算机系统感染病毒而影响教学的,由当事人负责。

  5.未经管理员许可,使用者不得随意安装软件、删除或复制文件,不得更改系统设置和设备参数。

  6.录制过程中,所有人员需关闭手机等通信设备,保证录制效果。

  五、录播室安全与卫生管理规定

  1.严禁在录播教室内吸烟、用餐,不准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保持录播教室的整洁、卫生,做到室内无废弃物、无污渍、无水迹。

  2.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带入,不得私自用火、用电(包括私接电灯、充电或使用电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具备相应的消防知识,熟悉灭火器位置及使用方法。

  3.严禁私自将室内设备、资料带出使用,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

  4.使用者使用完毕时需对录播室进行简单整理,确保室内干净整洁;如有调整录播教室桌椅布局的,需恢复原样。

  5.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录播室,外来参观、学校其他人员必须经领导批准后,由工作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20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