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室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时间:2019-09-01  浏览3566

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doc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智慧教室是学校进行多样化、智能化授课及培训的重要场所,为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各类授课及培训安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智慧教室基本概况

1. 地点(人数):经管#21330座);经管#31636座)。

2. 设备情况:每间配有教师机1台、短焦投影1台、电子白板1块,液晶电视5-6台(可分5-6个小组分组讨论,分组讨论时自带的笔记本电脑可投屏到电视上)。

3. 使用范围:主要进行日常授课,各类培训及经学校允许的其他相关活动。

4. 借用对象:校内师生。

二、智慧教室管理规定

(一)智慧教室使用管理由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智慧教室的使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智慧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私下借用。

(二)智慧教室借用手续

1. 教学类使用,由教务部统筹安排。教学单位可于学期排课阶段(一般为每学期第12周之前)向教务部提出使用申请,教务部根据全校总体排课需求统筹安排;因个别课次的教学需要临时借用者,应至少提前1周向教务部提出申请,由教务部在综合教务系统内登记借用。

2. 非教学类借用,由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审批。各使用单位(院、系、教学部、行政部门)请按要求填写《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使用单位主管必须审阅签字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并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至指定地点审批(相关地点每学期将在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布)。申请表至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3. 除学校重大活动之外,非教学活动如与教学实践活动时间相冲突,应优先保障教学活动使用;非教学活动中优先保障主题教育、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类活动使用。

(三)智慧教室借用时段

1. 开放借用时间为教学周的周一至周五800-1810,原则上周末、法定节假日及春秋假、寒暑假不予借用,同时也不接受跨时段借用。

2. 活动临时改期(取消),须在使用前一个工作日告知管理单位。

三、智慧教室使用要求

(一)设备使用要求

1. 由于智慧教室设备昂贵、使用特殊,使用单位必须指定至少一位指导老师全程参与,并须由该老师借还平板电脑及其他相关设备。请注意,如实际使用过程中无老师参与,将被视为违规,我部管理人员有权不予借用。

2. 指导老师如是第一次使用或有其他特殊使用需求,请务必提前与我部技术员联系,做好用前培训工作。

3. 使用期间,因人为原因发生场地设施和器材设备损坏的,将按照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损坏程度要求责任人(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二)环境卫生要求

1. 严禁携带饮料和食物等进入智慧教室,全场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踩踏、涂画桌椅及墙壁等行为。

2. 智慧教室场内其他位置不得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使用胶纸(双面海绵胶、透明胶等)粘贴或用铁钉、大头针打孔张挂物品。如确有特殊需要必须张贴,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相关说明发至jsb@xujc.com邮箱以便确认。

3. 使用结束后应由活动负责人组织人员做好场内环境整理和设施恢复工作经过管理员验收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场。

(三)安全管理要求

1.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禁拥堵安全疏散通道,严格控制场内人数,未经管理单位确认禁止私自加座。

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智慧教室,禁止在室内燃放各种烟火,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乱接电线,乱动消防设施。

3. 使用单位要遵守学校有关资产设备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安全用电规范,不得擅自动用室内各类设备器材。

(四)智慧教室内不得进行与申请主题不相符的活动,严禁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政策法规、学校规章,以及邪教迷信、低趣恶俗、商业广告等言行信息。

四、违规处理措施

智慧教室使用期间发生违反以上借用和使用要求的行为(现象),管理员(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个人和相关单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发生场地和器材设备损坏的,将按照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损坏程度要求责任人(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1. 针对于违规个人的现场以及后续处罚

1)现场劝离智慧教室。

2)请安全保卫部门协助处理。

3)向所在单位通报,并进行通报批评。

2. 针对于违规单位的处罚

1)现场暂停相关活动,回收教学设备。

2)限制借用次数。

3)取消借用(使用)资格。

五、未尽事宜,教育技术服务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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