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教师办公室备用钥匙管理办法

发布  时间:2019-10-28  浏览3527

  为规范教学楼教师办公室备用钥匙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楼办公室备用钥匙由所在楼对应值班室负责保管。

二、钥匙存放在值班室柜内,并做好标识。

三、教师借用备用钥匙程序如下:

       1.出示有效证件,值班员核实相关信息

       2.教师签写借用单,履行借用登记手续

       3.值班员钥匙柜内取出对应的办公室备用钥匙给借用教师

       4.值班室需要核实备用钥匙借用情况,标注清楚是否归还

四、维修人员借取备用钥匙办法

      1.维修人员不得单独借用备用钥匙进行维修办公室内的设备。

      2.需要学校相关工作人员陪同,由工作人员办理备用钥匙借用手续,并与维修人员一同进入办公室进行维修。

      3.工作人员在设备维修完成后,要关好办公室门窗,并及时归还备用钥匙至值班室。

五、注意事项:

      1.原则上教师只能借用自己办公室的备用钥匙,不得借用其他老师办公室的备用钥匙;如确实需要借用其他办公室备用钥匙,必须由所借办公室老师电话确认。

     2.学生不可借用老师办公室的备用钥匙。

     3.教师借用已领取的办公室钥匙及备用钥匙一旦全部丢失时,请及时报所在楼的教育技术值班室,及时更换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同时将更换的备用钥匙交给所在楼的教育技术值班室。

    4.教师离职时需归还已领取和已借走未归还的全部办公室钥匙,若丢失按相关赔偿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

    5.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20191024